水暖工程师4名。
以上人员聘用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工资待遇面议。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条件及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熟悉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理念、流程与方法,熟悉行政办公软件及信息系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
4.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协调解决问题能力;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爱岗敬业,富有创新精神;
6.具备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肥东县建筑工务署(含直属单位)工作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招聘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0日。
1.《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扫描件;
4.职称证书扫描件;
5.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
7.工作经历证明(人事合同或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8.曾参与的工程项目介绍。
(三)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如发现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则取消其后续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及体检
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经面试确定为初步人选的,需提供近半年内的体检报告或到符合条件的医院做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报告不符合条件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资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肥东县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综合部,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